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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检察机关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执行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3-05-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遵义市检察机关

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执行情况的报告

遵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 勇

市人大常委会:

作为人大监督下的法律监督机关,全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自觉落实接受人大监督的政治责任和法治责任,以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为引领,积极推动建立人大监督与法律监督的协作机制,不断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实现监督成效的叠加倍增。

刚刚闭幕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总结了党百年奋斗的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按照全会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全市检察机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对标对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领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认真落实最高检“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围绕“四新”主攻“四化”,聚焦“做大做强遵义都市圈,形成核心增长极,全力唱好‘双城记’,建成辐射带动作用更强的省域副中心”的发展目标,坚定遵义检察“一二三四五六”高质量发展工作思路,以检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遵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会议安排,现将全市检察机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执行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总体情况

新时代新的发展阶段,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提出了内涵更丰富、水平更高的需求,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为中国之治的一项重大司法制度创新,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坚持把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置于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化解社会矛盾、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是高质量检察履职的题中之义。为用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这一公正高效司法的“中国方案”,在制度适用中切实履行好主导责任,全市检察机关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积极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落实,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努力推动认罪认罚工作提档升级,大力推进更高质量、更好效果的适用。

2019年至今,全市检察机关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14626件20805人,适用率为80.28%,适用比例持续扩大。

二、检察机关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切实扛起主导责任,筑牢制度适用基础

1.坚持制度依法适用。深刻领悟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多重功效,以“两提高、一降低”为抓手,逐步做到案件范围全覆盖、罪名适用无禁区,在不断巩固制度适用率的基础上,更加注重提升案件质效,在更高层次上实现司法公正和诉讼效率的统一。严格要求办理认罪认罚案件须更加注重严查细审,坚持证据裁判标准,严格落实疑罪从无,确保案件经得起法律检验、群众评判,2019年至今,全市检察机关起诉的认罪认罚案件均获人民法院有罪判决支持。

2.保障制度平稳适用。进一步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认罪认罚工作,积极探索疫情期间“云办案”模式,坚持严格依法办案与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相结合,充分运用远程视频提讯系统等检察信息化技术,有序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告知、听取意见建议等办案工作,确保疫情期间案件办理不停不等不拖,保障检、律、当事人三方通过视频连线开展云端控辩协商。同时,为提高控辩协商的透明度、公信力,积极推进认罪认罚案件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对控辩协商、认罪认罚具结书签署等重要环节探索建立全程不间断同录等制度,着力打造规范高效的控辩协商模式。

3.推动制度高效适用。印发《遵义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认罪认罚案件办理的通知》,推广最高检认罪认罚宣传片,明确要求各县区限期完成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宣传片的播放安排,确保宣传片在全市范围内法治宣传、群众接访等场合以及各羁押场所、公安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派出所和检察机关办案场所等地点滚动播放,帮助群众了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促使犯罪嫌疑人真诚认罪悔罪。依托在市公安局和14个基层公安局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与市公安局共同制定《遵义市检察机关向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派驻检察官工作制度(试行)》,从组织管理、监督内容等方面明确派驻检察官的工作要求、工作规范,与公安机关在权利保障、侦查取证上加强一体化协同,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前置告知、调解程序等机制建设。

4.强化制度均衡适用。市院发挥“对上联络、对下指导、协调推动”作用,积极主动开展指导、监督工作。加强统筹指导协调,坚持一月一通报一分析制度,找准普遍性问题“对症下药”,推动各类犯罪依法适用。针对个别县区院确定刑量刑建议率低、上诉率高等问题,细化研判、分类施策,扎实开展现场督导、指导,帮助补齐短板、迎头赶上,确保全市认罪认罚工作整体质效同步提升,推进全市“一盘棋”。2019年1月至今,通过动态监控发布案件情况数据通报34份。

(二)注重案件办理质效,推动制度规范运行

1.强化权利保障。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重视被害方合理诉求,充分采取刑事和解、司法救助等手段,积极促进矛盾化解,努力在“小案子”上作好定分止争、息诉罢访、创新治理的“大文章”。2019年至今,共促进达成刑事和解3966人,作出微罪不起诉决定6916人,发放司法救助金567.36万元,41.44%的认罪认罚案件依法适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快速办理,有效实现案结事了。

2.强化量刑协商。在充分协商沟通的基础上,向犯罪嫌疑人、辩护人或值班律师释明提出量刑建议的依据、量刑情节、本地区同类案件量刑参考、认罪认罚后获得的从宽幅度等内容,确保量刑建议的得出过程和结果公开透明,把释法说理做实做细,提升协商效果。用好用活量刑建议智能辅助系统,持续提升全市检察机关量刑建议的精准度,通过参考同案推送等智能辅助提出量刑建议,让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真正“看得见”“落得实”。就多发类案、重点个案与法院加强沟通,促进统一量刑尺度。先后组织召开认罪认罚案件办理专题培训会、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进会等,邀请资深法官开展量刑培训,就精准量刑等热点问题研讨交流、增进共识。

3.强化监督制约。一是坚持向内压实,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办案廉政风险防控,从批准逮捕、提出量刑建议、出庭公诉等关键环节着手,在流程上规范、在风险上提示、在办案中监督,努力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监督格局。针对认罪认罚案件办理重点领域,以风险导向为原则,通过“三书对比”等形式定期进行专项评查,对可能存在涉法涉诉、违法违规办理的案件风险评估、重点督查。二是主动向外借力,积极搭建对话平台以公开促公正,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坚持“认罪认罚+公开听证”,监督制度廉洁适用。2019年至今,全市检察机关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对不捕、不诉案件举行公开听证407件,切实增加案件审查和认罪认罚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提升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效果,为“平安遵义”建设提供更加阳光、和谐的法治环境。

4.强化沟通协商。进一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工作,加强横向协作,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国家安全局召开遵义市“公检法司安”2021年度联席会,就会商工作机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若干问题等议题进行充分讨论协商,并形成会议纪要。积极协调落实值班律师制度,明确司法行政部门对值班律师的督导考核职责,及时解决值班律师制度在运行中出现的权利保障、经费保障、部门协作等重点、难点问题,为认罪认罚案件值班律师实质化介入奠定基础。同时定期对认罪认罚刑事案件社会调查评估在适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对拟提出缓刑或管制量刑建议的,及时委托市司法局进行调查评估,有效增强量刑建议的准确性,促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良性发展。

(三)始终坚持为民司法,充分发挥制度优势

1.积极服务“三大攻坚战”。注重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经济金融犯罪、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扶贫领域犯罪等案件中的适用,为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2019年至今,全市检察机关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涉及“三大攻坚战”案件163件218人。立足遵义实际打造创新亮点品牌,指导仁怀市院、赤水市院、习水县院与四川省古蔺县院联合会签《关于川黔两省四地检察机关开展赤水河流域党建一体化的协作意见(试行)》,其中就赤水河流域的农用地、环境污染、水产品捕捞等涉及环境领域的刑事案件办理进行细化。办理的多起案件入选全省认罪认罚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认罪认罚案件入选最高检依法惩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典型案例,实现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局。依法对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阶梯式从宽量刑机制,根据其罪行轻重、认罪态度、悔罪表现、退赃赔偿等情况,确定是否从宽及具体从宽的幅度,促使罪犯积极改造、尽早回归社会,最大程度消除和减少社会对抗、祛除戾气。

三、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实施以来,整体运行质效逐步提升,但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是:

(一)速裁程序适用比率不均衡。速裁程序是我国多层次刑事诉讼程序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推进刑事案件繁简分流,提升诉讼效率,节约诉讼资源,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就目前来看,全市范围内速裁程序比例差异明显,比率高的县区院达61.92%,比率低的县区院仅有7.41%,二者相差54.51个百分点。

(二)量刑建议能力存在短板。部分检察人员量刑经验、精准量刑素能不足,加之量刑实践的复杂性,导致检察官目前尚未完全适应认罪认罚工作模式带来的新变化。

(三)公检法司衔接配合需加强。作为一项新制度,执法司法机关相互配合、制约总体较好,同时也存在经验不足、认识不够统一等问题。

四、深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工作措施和建议

全市检察机关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把握新时代人民群众需求、刑事犯罪发展态势,立足遵义实际,积极主动规范适用,更好履行在指控证明犯罪中的主导责任,努力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采取以下工作措施:

(一)着力破解难点,推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常态化。聚焦办案程序规范、量刑标准统一、办案人员主动性等难点问题进一步建章立制,推动工作常态化。一方面从审查规范、办案简化、不起诉适用等方面入手,制定规范化的办案流程,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纳入检察官办案绩效考核,调动检察官适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另一方面,针对危险驾驶、交通肇事、故意伤害、盗窃等常见罪细化量刑标准,与法院达成共识,统一量刑尺度。

(二)着力畅通堵点,提升认罪认罚案件质效。着力加强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和基本能力建设,持续补齐“短板”、补强“弱项”。一是在夯实基层建设上下功夫。充分发挥基层检察院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过程中的“主力军”作用,强化对基层各业务条线的指导监督,推动基层检察院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深度融合,切实增强做好认罪认罚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工作向纵深发展。二是在做好基础工作上求实效。紧盯最容易被忽略的基本、基础、常规工作上存在的不足,聚焦最高检提出的“十个着力”,既要依法适用、应用尽用,又要更加注重提升质效,杜绝片面追求适用率,规范有序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落地。三是在提升基本能力上求突破。通过加强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有针对性开展教育培训,提升检察官审查证据、适用法律、把握政策、量刑建议、释法说理、沟通协调、化解矛盾的能力。加强案例指导,注重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邀请法官授课、召开法官检察官联席会议、法检同堂培训等多种方式求同存异,缩小认识差距,提高量刑建议精准度。

(三)着力防控风险点,构建办案风险防控机制。组织全市检察机关办案人员再次认真学习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两高三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提高检察官的思想认识。同时,全面细致梳理出认罪认罚案件中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深化落实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监督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办案记录报告的“三个规定”,坚决防止徇私枉法、权钱交易、权权交易,坚决防止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确保依法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得到了各级人大的有力监督支持,此次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执行情况的专题调研工作,既是对全市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支持肯定,更是确保制度行稳致远的有力保障。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确保该制度全面深入有效适用,重任在肩。下步工作中,全市检察机关将立足本地实际以“检察新长征·最美遵义行”行动计划为指引,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统揽,勇于担当,迎难而上,更好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奋力建设红色传承引领地、绿色发展示范区、美丽幸福新遵义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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