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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委员意见建议的情况报告
时间:2021-12-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遵义市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市政协

五届五次会议委员建议提案情况报告

 

收悉各代表团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的建议提案后,我院党组高度重视,由院办公室牵头,对相关建议提案进行再梳理分解,印发《遵义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落实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委员意见建议任务分解方案》《关于认真办理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的通知》等文件,督促相关部门办理,现将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1年,市检察院共收到并办理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2件(其中主办件1件<代表非常满意,已在官方网站全文公开>、会办件1件)、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5件(其中主办件2件<委员非常满意,已在官方网站全文公开>、会办件3件),现均全部回复完毕。通过办理落实建议提案,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共同推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健康良性发展,为统筹推进新时代检察工作助力乡村振兴,助推市域经济社会发展,完成全市中心大局工作发挥积极作用。

二、经验做法

(一)提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认识。市检察院对市人大、市政协督办的建议和提案进行高度重视,收到相应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后即时向院主要领导进行汇报,制定切实可行的办理措施,将督办件进行分流交办,明确责任人、时间点,在业务部门起草、科室负责人把关、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签批等环节进行全程跟进,督促提案落实。

(二)注重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协商。充分运用协商的方法办理建议提案,及时与有关单位沟通联系加强办理前的联系、办理中的沟通办理后的反馈。市检察院对涉及跨县域河流协同管理、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共享服刑人员信息、规范书面签收律师提交证据材料等内容的建议提案,同市委政法委、市人社局、市水务局等有关单位加强沟通协调,进行重点办理。市检察院主动作为,6月中旬将初步办理意见反馈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主办会办单位处,办理意见进行积极深入沟通增进相互理解研究对策办法,推动实际工作。

(三)确保建议提案办理全部落实。市检察院将督办的建议提案分类梳理,要求有条件落实的要无条件办理落实需要协同推进落实的想方设法落实提案内容一时难以解决落实的要列入计划逐步落实解决完全不能落实的好沟通解释工作。力求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件件有回音、件件有力度、件件讲落实”。7月初,已全部代表委员回复完毕,办理工作全部落实到位

(四)推进建议提案办理结合实际。坚持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与业务部门的实际工作一同谋划、一同部署、一同推进,确保办理工作有效展开,按时保质完成办理任务。如市人大代表宋波提出的《关于增强<检察建议>执行力的建议》,市检察院结合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将滥发乱发检察建议纳入整治顽瘴痼疾内容,立即整改滥发乱发检察建议问题,并建立制度规范检察建议制发,提高检察建议质量,增强检察建议公信力及刚性。

三、所提问题解决情况

(一)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

1.针对宋波代表提出的《关于增强<检察建议>执行力的建议》(主办件),市检察院全部采纳,并积极推动落实。一是制定《遵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管理规定》;二是将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纳入依法治市(县)考核指标,倒逼相关职能部门更加重视检察建议的落实,将检察建议工作纳入检察官业绩考评范围;三是结合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将滥发乱发检察建议纳入整治顽瘴痼疾内容,在自查自纠中将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目前已纠正违法检察建议1075件。

2.针对梁隆刚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的建议》(会办件),市检察院提出以下会办意见:一是与市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局、烟草局等单位建立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对上述行政机关办理的案件中决定移交公安机关做刑事立案处理的,根据工作机制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跟踪相关案件的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指导各区县检察机关适时提前介意相关案件,确保相关案件依法得到正确处置;二是与市综合执法局联合印发《遵义市检察机关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工作衔接配合制度(试行)》,理顺综合行政执法领域中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机制;三是同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水务局和市林业局5家单位联合印发《遵义市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林业资源、水资源和自然资源等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四是与市生态环境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公安局联合印发《遵义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有效惩治和打击各类破坏生态和污染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主办件)

1.针对民盟遵义市委提出的《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持续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提供优质高效法律保障的建议》提案,遵义市检察机关一是严惩各类刑事犯罪,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提供安全的社会环境和发展环境;二是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聚焦民生热点助力社会助力效能提升;三是关注聚焦职务犯罪,助推国家扶贫政策、项目精准落地;四是延伸检察触角,有效修复社会关系化解矛盾纠纷;五是做实公益诉讼检察,立足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六是“检察新长征,最美遵义行”行动计划为载体,强化弱势群体保护。

2.针对李兴开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助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建议》提案,市检察院一是立足“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强化公益诉讼检察宣传,拓展案源线索渠道,构建“社会+行政+司法”多元治理模式;二是聚力“检政”“检监”协作,形成联动协作机制;三是优化办案团队,建立专门、独立“2+n+n”的公益诉讼案件办案组,任命主办检察官由副检察长以上职务领导担任;四是积极主动请示汇报、联系对接,全力争取党委领导和人大、政府的支持,有效加强高位推动工作。

(三)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会办件)

1.针对胡书义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跨县域河流协同管理的建议》提案,市检察院提出以下会办建议:一是积极探索建立全市跨行政区划重要江河的行政公益诉讼管辖协作机制;二是加大线索交办和督促力度;三是充分发挥全市检察机关“头雁”的引领作用,主动承担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办理一批有影响的跨区域河流生态环境保护案件。

2.针对谭雪梅委员提出的《关于共享服刑人员信息的建议》提案,市检察院提出以下会办建议:一是建议公安机关与法院、检察院、社区矫正机关、监狱建立信息互通机制;二是建议公安机关加强内部监督,督促公安内网信息及时更新,看守所、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等及时更新服刑人员信息状态;三是建议人社部门与公安机关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及时将服刑罪犯信息定期共享给人社部门;四是建议人社部门在发放相关养老等资金前,定期与公安机关信息进行对比;

五是对错误发放资金问题,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社区矫正机关、监狱进行反馈,对拒不退缴资金人员,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或列入失信黑名单。

3.针对令狐兴中、李学芬、丁燕南、李泽友、李兴开、罗兴太、倪伟、陈列委员提出的《关于规范公安机关、检察院及法院等办案机关书面签收律师提交证据及其他材料的建议》提案,市检察院提出以下会办建议:一是对律师提交的证据材料一律进行台账登记,并请律师本人签字确认;二是在律师接待登记表里将律师申请办理事项如申请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等情况进行再次登记,将接收材料明细、接待人员姓名及电话、承办人姓名及电话等具体信息填写入内;三是将此律师接待登记表一式三份交给律师本人、检察院承办部门和接待部门,一经送达本人或本部门视为签收;四是将律师提交的证据材料扫描成电子材料并上传到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的“辩护与代理登记申请事项”模块中并做好备查。

四、存在问题

一是内部形成合力不够。主要表现在市检察院督办部门在建议提案分发至业务部门后,跟踪督进力度较小,业务部门重视不够,造成工作局面被动;

二是外部沟通协调不足。主要表现在沟通环节无遗漏但与代表、委员和相关部门深入沟通不够,电话沟通多、当面沟通少,办理工作针对性不强,与代表和委员面商的广泛性不足;

三是办理质效不强。主要表现在涉及建议提案内容的部门对办理工作研究不深,抱着老常规、老套路对待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落实工作缺乏创新性、影响力不足。

五、下步工作打算

(一)完善内部督查,提升工作效率。将建议提案督查督办贯穿办理工作全过程,通过采取电话督办、会议督办、现场督办等形式,对各内设机构加强动态跟踪,督促加快办理工作进度。同时,督查长效机制落实情况,努力实现满意率与办结率同步提升。

(二)健全沟通机制,提升办理实效。做好与市人大选任联委、市政协提案委的衔接联系工作,对涉及自身的建议提案主动研究和配合,积极同主办或协办单位衔接沟通,促使协同配合到位。

(三)紧盯关键环节,突破办理难点。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吸纳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切实采取有力措施解决问题。自觉做到举一反三、触类旁通,从中发现规律性、普遍性的问题加强分析研究,同步推动面上的一批类似问题得到很好解决,达到以点促面的工作效果。

 

 

 

                               遵义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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