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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时间:2022-01-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检察院

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一、资产情况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明细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五、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六、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七、部分专有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部门主要职能

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对遵义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领导辖区内县级人民检察院工作,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其主要职责是: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全市检察机关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依法向遵义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3)领导辖区内县级人民检察院工作,对相关业务进行指导。研究制定全市检察工作总体规划,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4)依照法律规定对由市级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领导辖区内县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对依照法律规定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

5)对全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领导辖区内县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

6)负责应由市级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领导辖区内县级人民检察院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7)负责应由市级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领导辖区内县级人民检察院开展提起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

8)负责应由市级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对监狱、看守所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领导辖区内县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对监狱、看守所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9)受理向遵义市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领导辖区内县级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10)对辖区内县级人民检察院在行使检察权中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

11)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的理论研究工作,对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发布典型案例。

12)负责案件管理,组织领导全市检察机关司法办案质量检查,考评工作。

13)负责全市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领导辖区内县级人民检察院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的工作,制定相关人员管理办法,组织指导全市检察机关教育培训工作。

14)协同省委主管部门、省检察院管理和考核辖区内县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协同省检察院、市委主管部门管理和考核辖区内县级人民检察院除检察长以外的其他领导班子成员。

15)领导辖区内县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务督察工作。

16)规划和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的财务装备工作,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的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17)负责其他应当由遵义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单位构成1个,即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检察院,行政单位。

内设机构21个,即: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第八检察部(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办公室)、第九检察部、第十检察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国家赔偿工作办公室)法律政策研究室(检察委员会办公室)、案件管理办公室、检务督察室(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警务部(法警支队)、检察技术信息部、计划财务装备科、干部科(机关党委办公室)、宣传科(新闻办)、政治部、离退休干部工作科。

三、部门人员构成

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检察院总编制人数105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94人、机关工勤人员编制11人2021年末实有在职人员98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87人、机关工勤人员编制11人;离退休人员72人,其中:离休 1人、退休71人。

第二部分 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初部门预算收入总额为3991.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41.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25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991.24万元,其中:共公安全支出2635.9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6.2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3.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5.49万元,转移性支出900万元。

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总额与2021年相比,减少1124.73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播州区刀靶水红色文化资源文物抢救性保护修缮补助预算较上年减少1100万元,二是上年批复预算包含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预算,而本年未包含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预算。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收入总额为3991.24万元,较上年减少1124.7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本年播州区刀靶水红色文化资源文物抢救性保护修缮补助预算比上年减少1100万元,二是上年批复预算包含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预算,而本年未包含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预算。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41.24万元,占2022年部门收入的93.74%,较上年减少1374.73万元,主要原因:本年播州区刀靶水红色文化资源文物抢救性保护修缮补助预算减少11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2022年部门收入的0%,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2022年部门收入的0%,较上年无增减变化;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占2022年部门收入的0%,较上年无增减变化;事业收入0万元,占2022年部门收入的0%,较上年无增减变化;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2022年部门收入的0%,较上年无增减变化;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2022年部门收入的0%,较上年无增减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2022年部门收入的0%,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其他收入250万元,占2022年部门收入的6.26%,上年无此项收入,原因是本年新增其他资金预算;上年结转0万元,占2022年部门收入的0%,较上年无增减变化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支出预算总额为3991.24万元,较上年减少1124.7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本年播州区刀靶水红色文化资源文物抢救性保护修缮补助预算较上年减少1100万元,二是上年批复预算包含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预算,而本年未包含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预算。其中:基本支出2790.57万元,占2022年部门支出的69.92%;项目支出1200.67万元,占2022年部门支出的30.08%。基本支出主要是人员经费及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具体为行政运行支出2335.24万元,占总支出的58.51%;事业运行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4.39万元,占总支出的2.87%;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7.55万元,占总支出的1.44%;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6万元,占总支出的0.36%;行政单位医疗54.04万元,占总支出的1.35%;公务员医疗补助59.51万元,占总支出的1.49%;住房公积金支出155.49万元,占总支出的3.9%。项目经费为单位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产生的专项经费支出,具体为行政运行50.67万元,占总支出的1.27%,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30万元,占总支出的3.26%,其他检察支出120万元,占总支出的3.01%,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900万元,占总支出的22.55%。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财政拨款总收入(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3741.2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741.24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100%;上年结转0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收入的0%。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41.24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385.9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63.7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6.2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4.98%;卫生健康支出113.5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04%;住房保障支出155.4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4.16%,转移性支出,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4.06%。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

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额与2021年相比,减少1374.7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本年播州区刀靶水红色文化资源文物抢救性保护修缮补助预算较上年减少1100万元,二是上年批复预算包含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预算,而本年未包含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   3741.24万元,较上年减少1374.7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本年播州区刀靶水红色文化资源文物抢救性保护修缮补助预算较上年减少1100万元,二是上年批复预算包含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预算,而本年未包含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预算。其中:基本支出2790.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74.59%;项目支出950.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25.41%。基本支出中行政运行支出2335.24万元,占总支出的62.42%;事业运行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4.39万元,占总支出的3.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7.55万元,占总支出的1.54%;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6万元,占总支出的0.38%;行政单位医疗54.04万元,占总支出的1.44%;公务员医疗补助59.51万元,占总支出的1.59%;住房公积金支出155.49万元,占总支出的4.16%。项目支出中行政运行0.67万元,占总支出的0.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50万元,占总支出的1.34%,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900万元,占总支出的24.06%。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  2790.57万元,较上年增加194.6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在职人员较上年增加及正常增资,导致人员经费均较上年预算增加233.11万元,二是本年压缩公用经费预算,导致公用经费较上年减少3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00.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78.84%;公用经费590.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21.16%。人员经费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29.61万元,占人员经费的87.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6.18万元,占人员经费的8%;商品和服务支出94.32万元(其他交通费即公务交通补贴),占人员经费的4.3%。公用经费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和资本性支出等,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68.96万元,占公用经费的96.36%;资本性支出10万元,占公用经费的1.69%;工资福利支出11.5万元(用公用经费预算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占公用经费的1.95%。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9万元,较2021年预算数减少32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过“紧日子”有关要求,加强管理,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二是上年预算批复包括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预算32万元,而本年预算时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还未下达。其中:公务接待费0.9万元,比上年无变化;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比上年无变化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万元,比上年减少32万元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0.05%。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因此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因此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590.46万元,较上年减少38.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本年按照财政要求在人均定额预算的基础上压缩10%,二是上年含公务交通补贴,而本年未含此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初,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检察院国有资产原值合计8540.69万元,较上年增加1582.8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888.04万元,固定资产2397.25万元,长期投资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255.4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共75万元,比上年减少290.86万元,下降79.50%。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共安排10万元,比上年减少237.36万元,下降95.96 %;工程类预算共安排0万元,比上年无变化;服务类预算共安排65万元,比上年减少53.5万元,下降45.15 %。增减变化的原因是:本年未包括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预算。

四、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项目1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20万元。

五、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3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950.67万元,均为项目支出预算。(详见附件)

六、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项目支出预算为1200.67万元,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产生的专项经费支出。其中:占比较大的主要是播州区刀靶水红色文化资源文物抢救性保护修缮补助支出900万元,占项目预算总支出的74.96%。

七、部分专有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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